• 【投资鄂伦春】2018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6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何胜宝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守好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这一年,经济发展更加平稳向好。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70.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亿元。争取上级预算内项目32项,总投资4.3亿元;落实区域重点帮扶项目60个,到位资金3.91亿元;招商引资项目6个,引进资金6.7亿元;重大项目开复工44个,完成投资20.73亿元。农牧业稳步发展,一产增加值预计完成22.6亿元。粮食产量16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81万头(只)。芸豆、层压木等产品出口额1218万元。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二产增加值预计完成7.1亿元,八岔沟西日采选3000吨铅锌矿项目及配套110千伏输变电项目主体完工,兴安绿康生态农业项目、森峰公司年产2万吨矿泉水项目建成投产。服务业优势凸显,三产增加值预计完成40.7亿元,文化旅游蓬勃发展,全年接待游客79.32万人次,同比增长23.8%,实现旅游收入6.26亿元,同比增长22.8%;商贸物流规模持续扩大,便民连锁超市增至118家,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78家,大杨树中兴综合物流园、大兴安岭物流园货物年吞吐量97.8万吨,快递业务量36万件;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全年各项存款余额104.9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8.15亿元,存贷比达到74.45%。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值预计完成35.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9.87%。这一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5.79%。城乡面貌全面改善,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6%,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3%,全旗10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均得到有效保护;升级城镇街道88公里,建设休闲广场2处,铺设草皮2.6万平方米,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19.3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街巷硬化扩面工程293公里,建设通村公路70.2公里。生态治理取得实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7项,单位GDP能耗下降3.04%,组建地方专业快速防扑火队伍,毕拉河森林火灾救援保障工作圆满完成;营造“三北”防护林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义务植树38万株,防治水土流失4.8万亩。自治旗在全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中排名第一。这一年,民生保障更加坚强有力。我们继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3885元和8763元,同比增长8.2%和8.6%。1531户3517人稳定脱贫,脱贫摘帽迈出了坚实步伐;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97万人和10.98万人,为群众解决了后顾之忧;完成棚户区改造1400户,分配廉租房727套,为群众提供了安居保障;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验收,让每个孩子公平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实行分级诊疗,执行新版医疗服务价格,为群众降低了医疗负担。“伊萨仁”系列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104场次,为群众丰富了业余文体生活。民族宗教健康发展,“七五”普法广泛开展,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社会治安体系逐步完善,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群众提供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一年,为民执政更加清廉高效。完成经济生态领域改革事项22项,形成改革成果51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率达到98%以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全旗违纪案件立案52件,结案44件。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盐务、烟草等工作扎实开展。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旗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旗广大干部群众团结进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政府,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旗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鄂伦春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小、结构不够合理,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稳增长压力较大;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突破困境的办法不多;税源基础不稳,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大,收支矛盾突出;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农村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与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政府效能建设、法治水平和服务能力仍需增强,等等。对此,我们要系统谋划,强化举措,破解难题,全面改进。 二、2018年工作安排党的十九大描绘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方略、新目标、新要求,我们将立足自治旗实际,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的过程中,切实提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以发展实体经济为方向,加快建设富裕鄂伦春。坚持把传统产业转型与新兴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培育新兴产业,打造自治旗经济发展新引擎。以繁荣多元文化为抓手,加快建设文明鄂伦春。坚持把文化“浸润”和城镇“文明”提升结合起来,根植拓跋鲜卑历史文化、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拓展森林生态文化、激活红色文化、弘扬节俭文化,讲好鄂伦春故事,让各族群众浸润在丰富的多元文化中,唱好文化戏,成就文明风。以强化生态文明为重点,加快建设秀美鄂伦春。坚持把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保护好山、水、林、田等生态系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成为发展的永恒底色。以创新社会治理为保障,加快建设和谐鄂伦春。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基层反腐、脱贫攻坚结合起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以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以坚持执政为民为宗旨,加快建设幸福鄂伦春。坚持把民生兜底与提升幸福指数结合起来,补齐民生短板,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加快实施“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和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六大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守好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奋力谱写新时代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建设新篇章!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31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7.5%。生态环境等主要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围绕上述目标,旗政府将着力抓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补齐短板,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重点抓好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力争年内化解政府性债务3.6亿元。大力推动金融平稳健康发展,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高利贷和不规范的互联网投资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力抓好“五个一批”。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个,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落实“菜单式”产业扶贫政策,做到“一户一策”。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搬迁1310人。完善教育扶贫资助体系,杜绝因学致贫、因贫退学。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现贫困人口从门诊到住院、从慢病到重症“8552”政策全覆盖。强化创业就业培训,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夯实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等举措,巩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奋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力争年内脱贫3500人,退出贫困村12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大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抓好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立重点排污企业基础数据库。完成阿里河镇和大杨树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监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继续淘汰城关镇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改善城镇空气质量。 (二)聚焦项目建设,着力激活经济发展引擎立足旗情谋划项目。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扶持边疆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着力在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超前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依托京蒙对口帮扶和自治区深度贫困地区扶持政策,积极争跑项目,将项目红利更多地惠及贫困群众。加大力度实施项目。严格执行“五个一”项目管理机制和重点项目调度制度,促进项目早建成、早达效。力争年内开复工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50个,完成投资16.26亿元,重点投向公路、市政、旅游、电力及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加速积聚经济增长新动能。 (三)聚焦优化结构,着力加快农牧业发展步伐优化种养殖结构。坚持“稳粮、优经、扩饲”的发展思路,落实粮食安全旗县长责任制,稳定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优化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品种品质和区域布局,促进农业增效、农猎民增收。鼓励发展肉牛、肉羊、生猪、家禽养殖产业,提升养殖业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扶持食用菌、蓝莓、榛子、中草药种植,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扩大经济效益。提高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让农猎民以多种方式参与农畜产品加工收益分配。探索推广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仓储、加工、物流等服务能力。加强农业防灾体系建设,扩大农牧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农牧业服务体系。提升企业竞争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鼓励带动中小微企业发展配套产业和关联产业,引进建设农畜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延长农畜林产品产业链条,补齐龙头企业加工转化率低、产业链条短、竞争力不强的短板。围绕主导产业,提高“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和质量,统筹推进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农畜林产品“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地理标志品牌”。 (四)聚焦转型升级,着力壮大工业发展规模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加快嵩天薯业融资重组,推进兴阿铜钼多金属等矿业项目前期工作,扶持夏日、森峰、盛世天然等矿泉水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完成核准,八岔沟西日采选3000吨铅锌矿项目正式投产。壮大绿色有机产业,推进大豆精细深加工、食用菌加工等绿色产品加工项目,支持原生态制品、荣盛商贸、兴安绿康等企业打造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品牌。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积极引进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创新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依托大杨树北方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重点研制中药袋泡茶产品,推动蒙中医药衍生品产业化发展。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园区平台作用,引导绿色产品、健康产品等加工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入驻园区,力争年内新入驻企业2家。 (五)聚焦文旅融合,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推进旅游业优质发展。抓好景区建设,计划投资9244万元,升级改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克一河森林旅游和多布库尔猎民村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着力将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打造为4A级景区,打造国家级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探索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模式,建设旅游培训基地,将民族文化、历史文化融入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大要素中。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精心办好“兴安杜鹃节、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山地运动节、冰雪伊萨仁”等节庆活动,打响“山水鄂伦春、幸福目的地”品牌。建立联动机制,借助兴安旅游联盟,加强旅游产品打造、线路共联、客源互送、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共赢。二号首长促进服务业提质升级。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同步推进,提升餐饮住宿、消费购物等传统服务业层次,培育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新型服务业。依托大杨树镇中兴综合物流园和大兴安岭物流园,引导企业联合采购、共同配送,着力将物流园打造为岭东有影响力、辐射大兴安岭地区的重要物流集散中心。扶持发展牛羊肉冷链物流,实现冷链外运常态化。引导企业发展连锁经营,扶持企业建设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销售双渠道。支持青年电商创业园扩大规模,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加入大杨树京东鄂伦春馆,扩大商品种类,提升鄂伦春地域特色品牌知名度。 (六)聚焦协调发展,着力提升城乡宜居指数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双核”带动,推进《阿里河镇城市总体设计》《阿里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方案》批复实施。扶持房地产开发产业,实施阿里河镇怡兰艾丽二期、大杨树镇金地名苑小区等工程,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15万平方米。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绿化亮化美化档次,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小区建设,提高城镇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产生活环境。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0.12亿元,着力补齐城乡短板,突破发展瓶颈。公路方面,重点实施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甘河农场至大杨树、大杨树至乌尔其汉等公路工程。能源方面,加快实施农村偏远地区电网改造工程,重点实施大杨树220千伏及110千伏送出工程,积极做好大杨树地区电网改造项目。市政方面,重点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垃圾处理、城镇道路建设、老旧楼房供热供水管网改造、西小河整治及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水利方面,重点实施嫩江流域甘河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综合治理工程。改善乡村生活环境。计划投资2300万元,实施“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开展农村猎区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提振农猎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精气神。 (七)聚焦防治结合,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严格执行资源有偿使用、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完善森林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查清查实土地资源。强化国家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管及环境质量网格化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强化生态恢复治理。加大退耕还林、生态恢复、区域绿化工作力度,完成义务植树35万株以上、重点区域绿化600亩以上。继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强化河湖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对废弃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采坑的恢复治理力度,实施阿里河镇东山废弃采石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八)聚焦改革开放,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旗政务服务中心大杨树分中心规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建设规则统 一、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支持大杨树镇率先发展,推进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的有利政策,主动融入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积极对接东北经济区,重点在绿色农畜林产品加工、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见实效。加大对电工层压木、芸豆等出口产品的扶持力度,提升对外贸易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一体化、一条心,同呼吸、共发展”的原则,与林业、农垦、农工商等驻旗企业、单位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涉林乡镇棚户区改造、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突破区域界限,积极与大兴安岭地区及周边旗市区探索建立农畜林产品加工、信息交流、技术合作等领域的长效沟通机制。 (九)聚焦民生保障,着力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全面落实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决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和贫困人口的创业就业工作,新增城镇就业2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900户。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困难群体和残疾人生活条件。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高中教育布局调整,建设12个学校体育活动室,打造1所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促进民族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医疗卫生人才引进渠道,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厕所革命”。制定《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促进鄂伦春族人口稳定增长。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开展文化伊萨仁、文化下乡等活动。推动狩猎场建设,加快桦树皮狍皮技艺传承展示馆、文化馆建设,申报各类文化遗产项目,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全国巡演。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断深化足球体制改革,加大射击、射弩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力度。 (十)聚焦社会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鄂伦春”“法治鄂伦春”建设,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创新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范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巩固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全力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持续用力、深处着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干事。细化权责清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规范实施政务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让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和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服务群众,务实干事。始终把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工作标尺,坚持从旗情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扶贫、教育、医疗、环保等问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 (三)坚持转变作风,高效干事。全力推进“马上就办”,重要事情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坚决杜绝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努力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办法在一线产生、矛盾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创造。 (四)坚持廉洁从政,干净干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三公”经费监管,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目标赋予新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为谱写新时代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新篇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名词解释:1.五位一体:是指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2.四个全面:是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3.六大战略:是指生态立旗、农牧林产业化富旗、工业强旗、文化旅游兴旗、“双核”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4.两不愁、三保障:是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5.“8552”政策:“8”农村贫困人口年度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8%,年度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由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政策给予再次兜底保障。“5”农村贫困人口年度门诊慢性病自付费用不超过5%。“5”农村贫困人口年度门诊统筹补偿标准提高50元,实际报销金额不超过年度封顶线。“2”农村贫困人口年度定额管理的门诊慢性病报销年度封顶线2000元。6.“五个一”项目管理机制: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7.“放管服”改革: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8.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9.厕所革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习近平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2025-07-16

  • 【投资鄂伦春】2017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2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何胜宝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二号首长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面对经济下行的严峻挑战和极为严重的旱灾、雹灾影响,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新的发展理念,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全力抓项目、扩投资,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9.6亿元,增长7.3%;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7.7亿元,增长1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亿元,增长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2,075元,增长8.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069元,增长7.9%。区域重点帮扶成效显著,落实项目76个,到位资金5.9亿元。重大工程项目开复工36个,开复工率达到92.3%,完成投资31.3亿元。 (二)着力调结构、促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35.8:12.7:51.5调整为32:12:56。农牧业稳步发展,一产增加值达到22.6亿元,增长4%。克服严重干旱等多重自然灾害影响,粮食产量达到12.55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达到93万头(只)。特色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中草药、汉麻、蔬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蓝莓、滑子菇、黑木耳等林下产品全市主产区地位不断提升。新型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651家、家庭农场达到219家。“三品一标”认证步伐加快,黑木耳、蓝莓、北五味子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农业技术推广成效明显,优质马铃薯种薯繁育亩产达到5400斤,高产增效粮油作物种植面积推广达到50万亩。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各项农业补贴3.8亿元,惠及5.7万人。农业生产能力持续提升,新增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3.6万亩,农业生产机耕率达到88%以上。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二产增加值达到8.6亿元,增长6.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速达到8.2%,位居全市第一。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配套110千伏输变电项目开工建设;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前期要件审核完成,待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批复;兴安绿康牛羊肉冷链物流、森峰矿泉水、鲜卑源酒业技改项目建成并投产运行;工业园区功能不断完善,入驻企业5家。现代服务业活力增强,三产增加值达到38.4亿元,增长10%。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投入1.9亿元,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二期工程开工建设,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升级改造完成并晋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多布库尔猎民村荣获“2016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四大景区、两大节庆”荣登内蒙古名片优秀文化景区、节庆品牌榜。全年接待游客60.4万人次,增长17.4%;实现旅游收入4.8亿元,增长19.4%。商贸物流提质扩容,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完成27.9亿元,增长10%。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发力,全年各项存款达到100亿元,同比增长25.7%;各项贷款达到68.1亿元,同比增长38.4%,存贷比达到68%。非公有制经济占据半壁江山,增加值达到34.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9.6%。 (三)倾力强规划、增投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全方位开展建设。城镇整体面貌不断提升,投入14.6亿元,以阿里河镇和大杨树镇为主,全面开展各乡镇主城区道路、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房地产开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大杨树镇列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农村猎区建设步伐加快,投入16亿元,实施危房改造、街巷硬化、安全饮水等惠民工程,猎区实现“五通十有”,少数民族聚居村实现“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农猎民生产生活环境焕然一新。交通网络更加畅通,投入5.2亿元,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段一级公路开工,库布春林场-根河、甘河农场-大杨树一级公路项目前期快速推进,建设通村公路169.7公里、硬化街巷及扩面工程444公里。电网升级改造,投入2,814万元,完成大杨树-加格达奇、大杨树北郊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中心村改造工程,改造电网47.7公里,安装风光互补发电装置931套。 (四)合力保生态、守底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坚守生态底线,实现美丽发展。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投入1.1亿元,完成大杨树垃圾处理工程,实施嫩江干流治理和水土保持项目,整治农村土地1719亩,恢复矿山植被66亩,完成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1000亩、重点区域绿化5016亩、义务植树38万株。打击毁林毁草开荒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505人。森林防火形成合力,全年无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实施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项目6项,单位GDP能耗下降2.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办理。 (五)强力抓基础、补短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推进,投入4,719万元,新建改造幼儿园5所、体育活动室8所、综合足球场馆1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自治区标准化学校水平,高考专科以上录取率达到95.8%,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通过验收。民族文化繁荣发展,鄂伦春民族音乐传承培训基地挂牌成立,纪录片《猎枪》拍摄完成,全市非遗雕塑艺术研讨会和首届非遗木雕雕塑展成功承办,民族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创作完成,并在呼和浩特市乌兰恰特大剧院成功上演。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全旗中小学生运动会、友邻地区篮球赛、各类足球联赛等体育赛事成功举办;参加满洲里中俄蒙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内蒙古青少年射击锦标赛等赛事,取得了团体及单项冠军5个。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旗人民医院实现远程会诊,旗妇幼保健所和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工建设,旗中蒙医院主体工程完工。 (六)竭力解民忧、惠民生,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公共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倾斜,全年民生领域支出达到20.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4.2%。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年实现1314户3000人稳定脱贫。住房保障建设力度加大,完成棚户区改造7051户,建设绿色节能房300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540套。创业就业成效突出,城镇新增就业2549人,农猎民转移就业147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7%;旗创业园建成运营,入驻企业24家,带动就业552人。人才工程深入实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3人,选聘大学本科毕业生33人。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参保范围不断扩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完成;工资结构更加优化,乡镇补贴及时发放。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发放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1亿元,惠及群众15万人次。 (七)努力强管理、筑根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治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地、林、铁、农”一体化打防控体系作用突出,自治旗入围2016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城市,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速构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形势保持稳定。“七五”普法全面启动,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族团结和谐发展,全旗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召开。驻旗森警、武警部队支援地方建设成效突出,双拥优抚安置力度持续增强,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更加巩固。 (八)协力转职能、促创新,发展活力大幅提升。承接开展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34项,形成改革成果28项,“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落实到位,“双随机一公开”全面推行,旗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快速推进,二胎政策全面放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组建成立,国有林区“两供一业”及市政环卫职能顺利接收,南部地区6.9万公顷地方林地确权发证并组建2个国有林场。 (九)大力改作风、重监管,自身建设全面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自治区文明旗县城创建工作在全区27个参评单位中位列第5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3件,政协委员提案54件,办复率100%。《鄂伦春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实施细则》发布实施,《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起草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立案48起、结案39起,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审计、科技、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盐务、烟草等工作扎实开展。各位代表,同志们!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旗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旗人大、旗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更离不开各级各部门和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奋力拼搏。在此,我谨代表旗人民政府,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旗人民,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鄂伦春建设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质量低,产业转型任务十分艰巨;二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依然粗放,抵御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重不足;三是工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产业低端化、产品初级化特征明显,支柱产业尚未形成;四是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公路、电力、市政及教育、医疗等功能不够完善;五是新的税源尚在培育,刚性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六是各类投资主体投资欲望不强,项目落地面临诸多制约因素;七是农猎民收入增长缓慢,自主发展意识不强,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八是政府自身建设还需加强,一些单位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2017年,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重大。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自治旗党代会、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坚决守住发展、生态和民生三条底线,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加快推进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建设,向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主要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狠抓污染治理,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旗”战略,坚守生态底线,实现美丽发展。加强生态保护建设。认真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和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政策,主动融入呼伦贝尔市创建全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示范区,持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开荒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水域污染防治和水域清理,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加快编制《全旗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2个林场《经营方案》,积极做好森林抚育,落实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植树造林1万亩、重点区域绿化600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度建设,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推进绿色办公。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认真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巩固“百日攻坚”成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动态巡查执法,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触碰生态红线的违法行为。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场战役,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燃煤锅炉“冬病夏治”提标改造、脱硫脱硝改造和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油库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水域污染治理,严格监管污水处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加强土壤污染整治,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推进诺敏镇垃圾处理工程、阿里河镇废弃采坑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二)强化项目支撑,扩大有效投资,加快构建健康发展体系。把项目建设、投资拉动作为确保稳增长的第一抓手,守住发展底线。全力抓好现有项目。落实“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严格把控项目前期、工程进度、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春秋两季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实施500万元以上项目44项,总投资91.2亿元,当年完成投资35.9亿元,重点投向农畜产品加工、全域旅游、扶贫开发、城镇基础设施及电力交通等领域,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积极谋划新上项目。紧跟自治区“七网”、“七业”政策导向,用足用活国家、自治区重大政策,谋划一批投入少、见效快、后劲强的项目,新上一批符合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项目盘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修订全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补充全旗《招商项目手册》,开展全方位宣传推介,实现以企招商、以商招商、以资引资,全面履行政府营造环境的主体责任,打造高效率、无障碍、开放式的发展环境,掀起全旗招商引资、推进项目的新高潮。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重大民生项目融资需求。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支持政策,破解民间投资瓶颈,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 (三)优化种养结构,实现提质增效,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结构、强技术、树品牌、增效益,发展现代农牧业。调整种养业布局。巩固产粮大县地位,稳定大豆面积,调减玉米面积,扩大经济类作物面积,提高科技含量,增加单产数量。突出发展特色种植业,汉麻、中草药、紫苏面积分别达到2万亩、2.5万亩、3万亩,蓝莓、榛子、食用菌分别达到2500亩、2万亩、7000万袋。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以“稳羊增牛”为主攻方向,扩大肉羊、肉牛、生猪和基础母畜标准化规模养殖。依托森林生态优势,发展野猪、狍子、蜜蜂、林蛙等特色养殖业。克服灾年牲畜出栏量较大的影响,力争牧业年度牲畜存栏保持稳定。创新农牧业新型主体。大力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建立与农猎民之间利益联结机制,规范流转土地60万亩,发展电子商务、订单直销、冷链物流等新型业态,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农垦集团在农技创新、产品升级和招商引资上取得突破,增强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畜产品安全县建设,加快农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水平。实施绿色农畜产品品牌战略,以培育“名优特精”为方向,坚持“三品一标”认证数量和质量并重,申报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6种,其中绿色芸豆5万亩、无公害大豆1万亩。创新营销模式,实施“互联网+农业”,鼓励发展农产品批发零售、跨境交易、产销对接等电子商务。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开展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培育一批有技术、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猎民。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科技服务模式,加快测土配方、良种扩繁、设施农业、农机装备等新技术运用,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为建设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打下基础。加强现代综合气象观测,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四)坚持绿色发展,振兴实体经济,加快构建绿色工业体系。立足资源禀赋,完善园区功能,打造呼伦贝尔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岭东地区绿色矿业综合开发基地。强化农畜产品加工。提升农畜产品转化率,重点推进兴安绿康扩大产能,实施大乾坤生物科技3万吨大豆加工项目,推进中国生物百万吨大豆加工项目前期,力争招商盘活嵩天薯业。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支持鲜卑源酒业建立啤酒研发中心,促进诺敏绿业食用菌产品升级,扶持原生态制品野生蓝莓高值化生产线达产。推进矿产能源开发。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定点采选原则,力争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项目建成投产、兴阿铜钼矿采选项目完成采矿手续办理并实现年内开工。加快推进毕拉河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前期,完成项目可研,力争落实项目业主。扶持夏日、森峰饮品开发高端市场,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完善园区平台功能。加快补齐园区配套设施短板,继续实施起步区主干道路、给水、排水及供热工程,开工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提升综合承载力。依托园区集中打造绿色工业,力争年内引入杂粮、白酒、大豆加工企业,激发园区发展活力。 (五)围绕全域旅游,强化提档升级,加快构建新型服务业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指导,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引领和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旅游主导产业。打造国家级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区,注重规划引领,修编全旗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全旗全域旅游规划,立足“五张名片”,整合森工和农垦旅游资源,实现多规合一,争取将全旗旅游规划纳入全市、全区旅游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实施全方位推介,建立政府、媒体、企业、中介、民众五位一体的旅游宣传营销新格局,推出旅游宣传品,策划旅游推介活动,扩大“四大节庆”影响力。升级改造景区景点,集中打造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项目,重点建设拓跋鲜卑历史博物馆、鄂伦春族乌力楞等景点,推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继续加大对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的投入,完善4A级旅游景区功能;加快多布库尔猎民村景区建设,创建2A级旅游景区,引领民俗旅游发展;启动房车宿营地和旅游驿站建设,带动森林小镇、特色乡村休闲旅游。强化旅游供给服务,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发旅游纪念产品。推进法治旅游建设,强化旅行社、导游和景区规范化服务和监管,加大旅游景区和沿线环境整治力度,坚决清理“小散乱”景区景点。壮大新兴产业规模。以大杨树镇为中心,做大综合物流园区,规范管理农资、农机、粮食、建材专业市场运营,引进大型商贸物流企业,推动商贸物流与其他产业有机结合,破解区域性实体经济营销瓶颈,巩固全市物流节点城镇地位。促进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猎区延伸,加快完善旗乡村物流体系。强化地企协作,培育大数据、森林碳汇产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快金融、保险、家政、快递、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非公经济实力。强化扶企助企措施,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清障搭台”“保驾护航”,发挥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上的主力军作用,吸引民资参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挂牌上市。 (六)完善载体功能,优化空间布局,加快构建现代城乡体系。实施“双核”战略,坚持以城带乡,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强化规划引领作用,重点修编阿里河镇、大杨树镇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局部控制性详规,实施全过程监管,一张蓝图绘到底。阿里河镇借助创建自治区园林县城、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城镇,突出民族历史生态特色,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增强旅游服务功能,实现产城互动,打造文化旅游魅力城镇;大杨树镇借助纳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的契机,调整财政体制,承接职能下放,实施扩权强镇,吸纳资金、技术、人才等市场要素,通过产业集聚繁荣城镇经济,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打造岭东地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和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小城镇立足基本城镇服务功能,以特色经济为支撑,打造农区、猎区、林区特色小镇。城镇管理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县城”和“自治区文明旗县城”活动为抓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城镇综合整治,解决城镇中心区和周边区域脏乱差问题,加大查违控违拆违力度,确保新的违法建筑“零增长”。建设美丽乡村。以脱贫攻坚为重要抓手,推进新农村新猎区建设。巩固农村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投入和管护长效机制,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向农村猎区延伸,确保农猎民长期受益。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编制完成82个行政村产业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示范村。完善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七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投入3.5亿元,以阿里河镇和大杨树镇为重点,实施阿里河西小河整治、西出口公铁立交桥、拓跋鲜卑大街立面综合改造和绿化亮化工程,升级阿里河镇、大杨树镇6条城镇主干路16.6公里,改造重点线路污水、雨水管网12公里和19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供热、供水、污水管网;交通投入6亿元,续建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段一级公路,推进库布春林场-根河段、甘河农场-大杨树段一级公路开工建设,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铁路投入2.6亿元,启动大杨树东-白桦排63公里铁路提速改造工程和加格达奇-克一河8个铁路与公路交叉口平改立工程。电网建设投入1.5亿元,新建改造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62公里、10千伏线路33公里、低压线路99公里。农田水利投入1亿元,完成嫩江干流治理和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6万亩、高标准农田1.7万亩。信息工程投入6,500万元,实施城镇光纤宽带和农村猎区宽带工程,推进“三网”融合。 (七)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承接改革任务,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打造充满活力的迎商高地、投资洼地、发展热土。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证合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扩大大杨树政务服务中心服务领域,让南部乡镇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建立区域联动机制。创新与森工、农垦合作机制,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谋划文化旅游、农畜产品、矿产资源、林下产品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共同推进国有林区和农垦改革。发挥两省六地“兴安旅游联盟”作用,整合旅游资源,全面加强旅游产品打造、客源互送、市场拓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现区域共赢。实施人口集中战略。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任务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引导南部农区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大杨树镇转移,引导北部林区人口向点状开发区阿里河镇转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的基础上,保障转移人口同等享受教育、社保、住房、医疗、就业等政策。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向北开放的历史机遇,主动融入中俄蒙合作先导区,积极对接东北经济区,有效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重点在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等方面见实效,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八)切实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加快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坚守民生底线,保障民生支出,办好一批人民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好事实事。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重要政治任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整合扶贫资金,激发内生动力,落实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贫、医疗救助、金融贷款、社保兜底等扶贫举措,确保年内脱贫3500人。用干部脱皮换来群众脱贫,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把扶贫工作做到群众心里去。促进创业就业。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园和孵化基地作用,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新增就业2400人,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强化社会保障。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力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万人和11.8万人。加快推进棚改安居工程,实行货币安置与回迁安置相结合,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1400户。适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救助体系,做好残疾人、老龄人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等慈善公益事业。优先发展教育。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为重点,投入2,295万元,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等10个项目,完善学校基础设施与教学仪器配备。大力扶持公办与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职业教育模式。突出发展民族教育,切实提高民族教育各学段办学水平。促进文化繁荣。完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桦树皮、狍皮技艺传承展示馆、档案史志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举办第三届文化伊萨仁,开展农村猎区、社区群众文化惠民演出。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编制鄂伦春民族生态文化保护区规划,编辑出版《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读物系列丛书》和《鄂伦春族民间故事》,推进歌舞诗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全国巡演,申报鄂伦春猎刀、狍角帽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健康普惠。树立“大健康”理念,推动卫生工作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投入2,776万元,完成旗妇幼保健所、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诺敏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续建工程和甘河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惠政策,争创“国家优质服务先进旗县”。推动全民健身。深入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扩大乡镇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面。全面深化足球改革,完成全旗足球综合场馆和足球场地建设,举办各类足球赛事。重点发展射击、射弩等民族优势项目,备战自治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丰富冬季体育项目,积极参与全市“迎冬运―快乐冰雪季”系列体育活动。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林、铁、农”打防控一体化社会治安体系,切实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饮食用药安全。全面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巩固国防后备力量,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九)发挥民族特色,营造和谐氛围,加快构建民族团结进步体系。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创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全面落实民族政策。坚决执行针对少数民族的计生、医疗、教育、就业、社保等民族政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3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让各族群众都有获得感。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立法权益,把民族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修订《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起草《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快猎区经济发展。通过生产技能培训、外出考察学习,转变发展观念,增强猎民自主发展能力。借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特色村寨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猎民股本投入,重点发展民俗展演、特色种养业、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和民俗家庭游等产业,壮大猎区产业规模,巩固“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增强民族文化融合。大力弘扬各民族的优秀文化,尤其是传承鄂伦春民族文化,联合举办北京鄂伦春族社会发展与边疆和谐稳定高层论坛和香港鄂伦春民族文化交流活动,展示自治旗民族团结进步成果,让全国、全世界认识鄂伦春、了解鄂伦春,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和党的民族政策的认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开展“六进”活动,举办鄂伦春族篝火节、“伊萨仁+”、座谈会、民族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深入人心,形成全旗共创共建的舆论氛围。 (十)强化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快构建依法履职体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集中精力把发展难题解决好,把目标任务完成好,把为民服务落实好。强化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执行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务服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推进行政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集中力量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切实改进作风。在增强政府执行力上下功夫,发扬“撸起袖子加油干”精神,强化工作责任担当,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常态化督查推进机制,推动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以过硬的工作作风服务于民。加强廉政建设。巩固深化“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成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确保红线不碰、底线不破、边线不越。加强行政监察、财政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织密扎紧“制度笼子”,管好公务人员、公共资源、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各位代表,时代赋予重托,奋斗铸就辉煌!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奋力谱写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的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名词解释:1.“三品一标”:是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2.“四大景区,两大节庆”:“四大景区”是指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鄂伦春民族博物馆;“两大节庆”是指鄂伦春族篝火节、冰雪伊萨仁。3.“五通十有”:是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通油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信息(电话、宽带)、通沼气(清洁能源);有安全饮用水、有安居房、有卫生厕所、有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草场、经济林地、养殖水面)或增收产业、有学前教育、有卫生室、有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有体育健身和民族文化活动场地、有办公场所、有农家超市(便利店)和农资放心店。4.“一减少、二达到、三提升”:是指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贫困人口数量减少一半或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或以上水平,1/2左右的人口较少民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或以上水平;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民生保障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大幅提升。5.“放管服”:是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6.“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是指将原由工商、质监、税务、人社、统计五个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8.“两供一业”:是指供水、供热和物业管理。9.“五个一”项目推进机制:是指一个项目、一个领导牵头、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10.“七网”:是指铁路网、公路网、航空网、水利网、市政网、能源网、信息通信网等七大网络体系。11.“七业”:是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12.“五张名片”:是指鄂伦春民族文化、拓跋鲜卑历史文化、森林生态文化、冰川遗迹地质文化、远古彩绘岩画。13.“四大节庆”:是指兴安杜鹃节、鄂伦春族篝火节、金秋摄影节、冰雪伊萨仁。14.“乌力楞”:鄂伦春语是氏族部落的含义。15.“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16.“三个离不开”: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17.“五个认同”:是指认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共产党、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025-07-15

  • 【鄂伦春招商】2019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9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何胜宝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工作回顾2018年是全旗上下众志成城、砥砺前行的一年。旗政府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旗政协的鼎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依靠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谋发展、促振兴,持之以恒补短板、强弱项,坚定不移办实事、惠民生,全旗经济社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年来,我们调结构,稳增长,经济发展步伐更加稳健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6.98亿元,增长3.9%;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1.55亿元,增长7.1%;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67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25485元和9622元,增长6.7%和9.8%。实施重点项目48项,总投资12.48亿元。三产比重调整为36:5:59。一产增加值完成24.06亿元,粮食产量11.6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48.4万头(只)。二产增加值完成3.67亿元,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项目竣工,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顺利推进。三产增加值完成39.24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3.42亿元,占全旗地区生产总值的49.9%。全年共接待游客9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32亿元,增长17.3%和17.04%。鄂伦春·特色产品线上线下体验馆上线运营,自治旗荣获“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称号,物流企业增至26家、物流园货物吞吐量45万吨,快递业务量46.8万件,同比增长32.77%。金融服务覆盖到所有乡镇,全旗金融机构存贷比73.77%。一年来,我们补短板,惠民生,群众获得感更有保障脱贫攻坚纵深推进。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投入上级专项扶贫资金2.03亿元,旗本级扶贫资金1669万元,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3亿元。行业扶贫效果明显,10个2.55兆瓦村级光伏电站并网发电,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蔬菜大棚等扶贫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514户,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实现全覆盖,社保兜底实现应保尽保。凝聚多方力量助力脱贫,落实京蒙帮扶项目23个,到位资金4489万元,自治区派驻我旗脱贫攻坚工作总队深入村屯督导工作150余次,44家企业与74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结成帮扶对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基本形成,年内实现稳定脱贫1719户3655人,出列贫困村14个,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68%。教育科技稳步推进。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项目8个,投入资金8103万元,新建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幼儿园、增配现代化教学设备,教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文体事业亲民惠民。5名鄂伦春族艺人被评为国家和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舞台剧《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成功在北京市西城区、黑龙江省黑河市演出,乌兰牧骑下基层惠民演出155场,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群众文体生活更加精彩。卫计服务便民贴心。《鄂伦春自治旗鄂伦春族人口发展促进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初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有力,实行按病种付费,医疗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群众就医感受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更加健全。发放低保金、救助金等各类保障性资金1.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3.96%。村(居)两委换届全面完成,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年来,我们治污染,强基础,群众幸福感更加充实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展,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河湖巡查制度全面落实,甘河流域监测断面水质均在三类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2平方公里,义务植树38万株,重点区域绿化680亩,群众生活环境更加绿色健康。城乡发展持续优化。投资6.75亿元,实施阿里河镇西小河整治、大杨树等乡镇老旧小区供热管网、镇区道路升级改造等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900户、公租房500户,房地产开发新增15.15万平方米。农村猎区实现路、电、网等基础设施有效覆盖,城乡居民生活更舒适。交通条件不断改善。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段一级公路完成投资6.6亿元,甘河农场至大杨树段一级公路、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一级公路鄂伦春自治旗段建设有序推进,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一年来,我们防风险,保稳定,群众安全感更可持续防化风险有力有序。化解政府债务6.58亿元,完成年度化债目标的182.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民间高利贷行为得到遏制,群众的钱袋子更加安全。社会秩序平稳可控。“平安鄂伦春”创建活动全面铺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疫病防控及时有效,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更加严格,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群众生产生活更加安心。民族团结更加紧密。自治旗被评为第五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旗。一年来,我们促改革,优服务,政府效能发挥更加充分改革开放成果丰硕。经济生态专项改革完成25项,形成成果45个。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央企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革、农垦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改革、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全部完成。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更加简化,核发各类市场主体“多证合 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469张,群众、企业办事更加方便。依托中俄蒙展洽会等平台持续扩大本地产品市场需求,外贸出口额达到918万元。民主法治不断完善。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旗人大代表建议186件、政协委员提案157件,办复率均达到100%。《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修订完成,“七五”普法持续开展,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廉政建设持续加强。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政府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刻认领,全力整改。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干部作风更加清正廉洁。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审计、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烟草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旗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旗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旗上下万众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一年来,让我们为之感动的是:在三大攻坚战、项目建设、信访维稳、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全旗党员干部勇于担当、义无反顾,冲锋在前、夜以继日,付出了艰辛努力、洒下了辛勤汗水。特别是镇村干部长期奋斗在农村猎区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展现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一年来,让我们难以忘怀的是:许多老干部、老同志老骥伏枥、壮心不已,为鄂伦春发展倾真情、洒余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尽责、不辱使命,为鄂伦春发展谏真言、献良策。广大群众理解政府,支持政府工作,为鄂伦春发展明大理、顾大局。在此,我代表旗人民政府,向全旗各族群众,向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和各人民团体,向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自治旗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部分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一些新的挑战还在不断出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还任重道远;招商引资、结构优化、动能转换任务仍然艰巨;三大攻坚战、公共服务压力还很大;创新驱动、深化改革仍需持续发力;职能转变、勤政廉政、作风建设还要不断加强。我们将以坚持不懈的努力,用决心和信心,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上,推进各项事业取得新突破,向全旗各族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2019年工作安排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一定要牢记嘱托,不负使命,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根本性胜利,坚定不移推动政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旗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深入落实“三个扎实”,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守好“三条底线”,全力推进“六大战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奋力谱写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左右;固定资产投资扭转下滑态势,转为正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5%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和9%左右,主要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打好三大战役,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开源节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金融领域非法行为。严控旗级新建项目审批,坚决制止新增债务。丰富化债举措,采取压缩一般支出、盘活存量资金、清理银行贷款等措施,提高实质性化债比例,力争年内化解债务3.2亿元。多措并举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剩余未脱贫人口805户1626人稳定脱贫、剩余3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自治旗脱贫摘帽。围绕“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工作要求,投资1.77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58个,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态补偿扶贫、民政兜底保障等措施,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致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04户,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群”住房安全问题。强化帮扶协作,加强与北京西城区、中央定点单位包商银行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京蒙帮扶资金,实施食用菌深加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宜里镇小麦加工、诺敏镇中草药种植基地等项目22个,推动帮扶协作项目化、机制化。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脱贫攻坚战。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防止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发生。标本兼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做好“水、气、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淘汰42台阿里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对供热燃煤锅炉实施“冬病夏治”,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河湖长制要求,开展“清四乱”整治。完成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6个加油站地下储油罐双层罐防渗改造、阿里河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迁址重建等年度污染防治任务。 (二)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增添高质量发展动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快科技兴农步伐,着力将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农业技术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推广机械深耕和精准施肥,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到生产一线提供技术服务,普及增产显著的综合性栽培技术,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深化农村猎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瞄准市场需求,加快选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名优特新农产品,加强大豆、小麦、食用菌、蔬菜等特色优势品种培育力度,加快农作物品种升级换代。巩固优势产业,落实大豆扩种任务,稳定年度牲畜存栏量,扩大蓝莓、中草药种植面积,增加农猎民收入。支持规模化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促进合作社、家庭农场稳定增长。实施品牌化战略,继续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知名品牌,提高农畜林产品知名度。激发工业发展活力。实施工业项目14个,总投资29.64亿元。抓好传统企业升级,继续扶持鲜卑源酒业、鑫昌泰吉文水泥有限公司、华洋电工层压木、森峰、夏日饮品等企业做大做强。延伸农产品产业链,实施内蒙古大兴安岭农垦有限责任公司杂粮加工、好生长饲料加工、食用菌深加工等农畜林产品深加工项目。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大杨树2×2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八岔沟西铅锌矿采选项目投产达效,完成蒙东呼伦贝尔大杨树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提升工业园区承载力,投资2386万元,实施工业园区主管网、起步区道路工程等项目。推动服务业优化升级。注重文旅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旅游+”创新动力,实施鄂伦春旗博物馆改造、拓跋鲜卑历史博物馆展陈和外装饰项目,完善乌力楞景区设施,提升景区运营水平,积极申报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为国家4A级景区。投资1000万,建设多布库尔鄂伦春民俗展馆及演艺大厅。与吉文林业局共同推进诺敏山鄂伦春民族文化狩猎景区项目建设。突出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高标准、高品质办好鄂伦春族篝火节、森林山地运动节等各类节庆活动,打响鄂伦春旅游国际品牌。注重发展新兴业态,投资9800万元,实施大杨树综合物流园仓储库及多功能大厅项目,规范发展仓储货运、快递物流服务,进一步方便群众生活,繁荣消费市场。支持鄂伦春·特色产品线上线下体验馆和京东·鄂伦春馆发展壮大,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推进镇村示范站点建设,全面开创城乡电子商务新格局。抓实重点项目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重点在农畜林产品加工、重大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事业、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精准谋划项目,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进工程开复工,确保项目如期投产达效。2019年计划安排旗级以上重点项目62个,总投资81.4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78亿元。“十三五”后期,计划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136个,总投资168.29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0个,总投资46.67亿元。 (三)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巩固高质量发展优势严格生态保护。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继续贯彻执行好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环保执法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像保护眼睛、对待生命一样,爱惜自治旗的生态环境。抓好生态建设。义务植树30万株以上,继续实施嫩江流域甘河、诺敏河治理工程。做好重点流域考核断面环境质量目标和达标工作,加快推进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继续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构建环保格局。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保体系。配合上级推进环保垂管制度改革。健全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局面。 (四)着力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深化体制改革增潜力。大力推进经济生态领域、“放管服”、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提升旗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扩展服务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趟”和“只进一扇门”的政务服务目标。全面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商事登记效率,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支持税收征管改革,强化税务失信惩戒,抓好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完善纳税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推进开放合作强实力。抢抓国家“一带一路”、自治区“向北开放”的重大战略机遇,依托中俄蒙经济走廊和京蒙帮扶平台,积极融入全市口岸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食用菌对外出口基地,逐步建立互市商品展销店,营造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好、环境优的边民互市贸易环境。加强与毗邻地区、驻旗大企业在农业、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共赢,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强内力。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减轻企业税负,加大支持企业融资力度,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五)着力加强城乡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新型城镇。实施棚户区改造300户,改造老旧小区供热、污水管网,完成阿里河镇、大杨树镇燃气主管道铺设和部分支线建设,升级改造红旗街、朝阳街、水晶路、松柏路等城镇主干道路。加快推进国道332线阿里河至库布春林场一级公路、大杨树至甘河农场一级公路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工建设托扎敏至巴日嘎里公路,推进大杨树至跃进林场公路、乌鲁布铁至新账房公路、克一河至斯木科公路前期工作。续建阿里河镇西小河整治项目,开展全旗线缆入地工作、诺敏镇集中供热工程。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管理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编制全旗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行耕地、草原、造林综合治理,抓好农田基本建设,加快推进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示范项目,投资2100万元,建设1.4万亩高标准农田。开展“十县百乡千村”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行动,打造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12个。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环境卫生和村民需求,科学布局垃圾、污水处理和农村厕所改造。开展庭院环境整治,着力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解决脏乱差问题,提升村容村貌。全面开展“大棚房”排查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处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 (六)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促进创业就业。扎实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创业、就业培训,多渠道、多方式提高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做好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力争城镇新增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加强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教育基础设施,投资5971万元,完成大杨树二中、民族职业高中宿舍楼、食堂、实训楼及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建设。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标,加快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织密社会保障网。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大对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服务力度,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问题。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让更多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加强文化共享。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建国70周年为契机,启动建旗7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宣传效果好的文艺精品,做好京蒙扶贫协作文化旅游商贸宣传推介周活动,有序推进旗志编纂工作。加强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加大桦树皮、狍皮等鄂伦春民族文化特色工艺品的开发力度,在乌力楞、多布库尔等重点旅游景区增添具有地域特点的演艺节目和实景演出,积极探索民族歌舞剧商演模式。开展各类惠民演出、送文化下乡活动100场以上。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强化大众健身活动场地建设,文化体育场馆继续向公众免费开放。提升卫健服务。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开展健康鄂伦春建设,针对健康危险因素、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实施系列健康行动。推进医共体建设,提升旗域内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扎实做好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工作。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医养结合,推动蒙中医药振兴发展。优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完善医疗基础设施,完成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阿里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河中心卫生院等项目建设。 (七)着力维护和谐稳定,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八进”活动,全面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加大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与驻在企业联防联动机制,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工作,持续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严守社会稳定底线。深入开展平安鄂伦春、法治鄂伦春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暴力性、侵财性、团伙性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禁毒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强化“地、林、铁、农”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区矫正,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处置,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全面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崇尚忠诚,不忘初心。牢牢坚持“两个维护”,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主动谋划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不折不扣高效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与旗委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始终牢记宗旨,真诚倾听群众呼声,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崇尚法治,依法行政。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旗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奉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政府工作。崇尚清廉,永葆本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推进反腐败斗争。以身作则,讲诚信守契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深化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和绩效管理,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成果,严控“三公”经费,严防隐形和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更高标准建设新时代干部队伍。各位代表,“乘风破浪潮头立,奔跑追梦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凝神聚力,瞄准目标不动摇,只争朝夕不懈怠,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举措,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鄂伦春决胜脱贫攻坚战,加快高质量发展,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名词解释1.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3.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4.三个扎实: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5.三条底线: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6.六大战略:生态立旗、农牧林产业化富旗、工业强旗、文化旅游兴旗、“双核”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7.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8.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扶持对象精准、扶贫项目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扶贫措施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9.四类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10.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11.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12.大棚房:以农业大棚为名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建设用房。13.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14.医共体建设:将同一个区域内的医疗资源整合在一起。15.分级诊疗: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16.医养结合:指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17.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18.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19.雪亮工程: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20.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1.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22.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025-07-08

  • 【鄂伦春招商】2021年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4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何胜宝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一年来,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旗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77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819元和11502元,同比增长2.4%和8.5%;重点项目开复工39个,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9亿元。 (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快速反应,积极应对,领导干部包联机制、地企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运行,三级防控网格严密牢固,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3处,疫情研判、流调、实验室检测、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队伍不断健全,疫情防控实现常态化运行,并保持“零病例、零感染”战绩。 (二)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总产量11.57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3万头(只),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990家,家庭农场和规模化经营户6000家,“鄂伦春色”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发布。工业实现新突破,规上工业总产值7.3亿元。依托工业园区建成扶贫产业园,入驻企业4家,实施扶贫产业项目4个,完成投资8650万元。服务业稳步复苏,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58户,增长13.2%。接待游客58万人次,旅游收入3.45亿元,阿里河国家森林公园、克一河兴安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通过中期验收,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71个,物流园货物年吞吐量2.2万吨,快递业务量50.4万件,农商互联、直供直销的农畜产品流通模式初步形成。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25.56亿元和65亿元,存贷比51.77%。 (三)重大攻坚成果丰硕。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落实各类扶贫资金2.8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14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038万元,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剩余4户9人全部脱贫,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完成阿里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改任务,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河湖长责任全面压实,巡河湖1134次,清理河道垃圾5155吨,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76亿元,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00万元,全年未发生债务违约事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有序开展,群众的“钱袋子”更加安全。 (四)城乡面貌大幅改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阿里河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项目有序实施,大杨树镇南环路、东出口路升级改造等工程扎实推进。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8.6万平方米。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实现全覆盖。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段一级公路、托扎敏乡巴日嘎里三级公路完成路基建设,“路长制”落实落细,“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人居环境舒适宜居,义务植树38万株,新增城镇绿化1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城镇公厕13座。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农村改厕4300户,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自治旗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大杨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五)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支出28.2亿元,同比增长5.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8万人。发放各类保障金、救助金1.26亿元。发放就业安置、拥军优抚补助金730万元。社会事业更加进步,旗创业园孵化企业37家,累计入驻企业72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建教体场所7处,完成21所中小学改厕任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16项,获得市级以上体育赛事奖牌32块。托扎敏乡卫生院、旗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公共卫生设施项目顺利实施。旗乌兰牧骑开展惠民演出57场。新增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启动。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成功创建,“七五”普法验收顺利通过,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监管更严更实,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 (六)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生态重大民生领域完成改革任务28项,形成改革成果69项,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成评估,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减税降费1.12亿元。执政能力不断提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3件,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复率100%。政务运行更加透明,发布政府信息2000余条。“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8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为民执政更加务实清廉。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审计、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烟草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各位代表!2020年,不平静,更不平凡。这一年,我们一起日夜拼博,众志成城共同战疫;这一年,我们一起共克时艰,复工复产坚定不移;这一年,我们一起挥洒汗水,脱贫摘帽顺利实现;这一年,我们一起砥砺前行,乘风破浪共赴小康。我们要感谢每一个普通而又不凡的坚守,感谢在这一年给我们带来信心和希望的每个人。在此,我们深切缅怀为疫情防控工作献出宝贵生命的白力珠、赵峰同志,学习他们干事热情和奋斗精神,继续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正是因为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同舟共济,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们才得以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全旗“十三五”圆满收官。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完成332.8亿元,年均增长3.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1.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2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38.5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9.2%。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5年的20421元和7478元增长到2020年的27819元和11502元,分别增长36.2%和53.8%。实施重点项目244项,完成投资89.43亿元;招商引资项目22个,到位资金17.83亿元。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创新发展,产业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十三五”时期总产量346.15万吨,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5%。以优质大豆、杂豆、食用菌、中草药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逐渐形成。规上企业工业产值占全旗工业总产值60%以上,工业园区入驻企业8家,累计实现产值17.3亿元。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分别晋升为3A和4A级景区,成功承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十三五”时期累计接待游客401万人次,实现收入31亿元,分别为“十二五”时期的2.13倍和2.07倍。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10个建制镇总体规划全部完成。累计分配保障性住房59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0451户,改造危房3453户。新增商住面积68万平方米。实施集中式供水改造工程4处,建设集中式供水点118处。“十三五”时期末,全旗公路总里程2996公里,其中水泥及沥青路面公路1453公里,较“十二五”时期末增加502公里。各行政村安全住房、安全饮水、通电、通水泥路、通广播、通互联网实现全覆盖。3个猎民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朝阳沟林场、马鞍山林场正式成立,生态资源管护严格落实,完成21.5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和9.04万亩地方公益林管护任务,义务植树178.5万株,森林抚育12.15万亩,绿化及造林5009亩。散煤污染治理有效开展,2020年散煤燃烧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55.8%。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旗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部完成。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共享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0.13亿元,京蒙扶贫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等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累计脱贫5807户14108人,贫困发生率降为零,4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自治旗顺利退出国贫旗县序列。养老保险参保率逐年递增,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改造、新建教体场所7.27万平方米,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旗中蒙医院晋升为二甲医院,3所乡镇卫生院被评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群众“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更有保障。鄂伦春民族音乐传承培训基地、鄂伦春民族语言文化研究所和中国民族博物馆首家人类学研究基地挂牌成立,民族文化和历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民族团结更加紧密,1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扫黑除恶取得实效,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1个、涉恶团伙11个,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开放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更加顺畅政府机构改革、央企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革、农垦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地企合作更加广泛,在农畜林产业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优势互助,共谋发展。“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优化调整权责清单4747项,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和私营企业分别由2015年的3367户和294户增加到2020年的12183户和1394户。电商产业从无到有,年销售额达到千万元以上。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顺利入驻,全旗外贸出口企业2家。各位代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过去五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和旗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砥砺奋进、满载收获。我们摆脱贫困,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产业发展新阶段;有效开展行业治理,啃下一批历史遗留的“硬骨头”;营造政治社会“好生态”,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四大班子团结拼搏、合力攻坚的结果,更是全旗各族干部群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政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向所有为自治旗建设发展给予支持、做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疫情冲击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由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牢固。二是经济实力不够强劲。经济总量不大,缺乏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支撑。三是城乡功能和品质有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够平衡、充分。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发展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任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时期。今后五年,我旗发展的利好政策、内在潜力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意识、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旗政府编制了《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议。《纲要(草案)》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里对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作简要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共守“秀美鄂伦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森林活立木蓄积量稳步增加,黑土地得到有效保护利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水资源消耗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呼伦贝尔市考核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共建“富裕鄂伦春”。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转型取得新突破,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关键性破题,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粮食和能源资源储备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为建设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基础。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共迎“文明鄂伦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民族凝聚力持续增强。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共绘“和谐鄂伦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提高,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开放层次水平更好,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安宁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共享“幸福鄂伦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共创“法治鄂伦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民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位代表,志之所趋不可阻,穷山距海不能限。“十四五”美好蓝图催人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旗正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新的形象阔步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坚信,有旗委的正确领导,有旗人大和旗政协的监督支持,有全旗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未来五年全旗一定会经济更繁荣、环境更优美、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我们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三、2021年工作安排各位代表,不负春光争朝夕,凝心聚力开好局。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又喜逢建党100周年、建旗70周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至关重要。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建旗70周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正增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障性民生支出稳定增长;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继续推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选项目,远谋划,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力抢抓发展机遇。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持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用好上三级为应对疫情出台的支持政策,依托京蒙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好自治旗资源禀赋、民族文化底蕴、生态环境等发展优势,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主动对接各层级规划战略,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社会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融资模式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全旗谋划重点项目49项,总投资31.43亿元,计划投资16.95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23项,总投资27.4亿元,计划投资13.54亿元。全面深化地企合作。持续做好国有林区和农垦改革后续工作,多角度、多层面支持驻在企业发展。积极探索深化地企合作新模式,着力在延伸产业链、推进培育龙头企业上有所突破,推动地企合作互惠共赢发展。 (二)强基固本,惠三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见效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化发展,调优种植结构,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亿斤以上。持续加大对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的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高效机械技术和装备应用,提高全旗农牧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规模化种养殖业,生猪养殖恢复到5万头以上,年度牲畜存栏量稳定在35万头(只),整合各乡镇食用菌、中草药等特色种养殖产业资源,探索打造旗域特色种养殖产业基地,做强做精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坚持品牌化发展,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和申报,推进“鄂伦春马”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全面实施“鄂伦春色”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切实把绿色农畜林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效益优势。坚持融合发展,拓展农牧业功能,拉长全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农畜林产业与旅游、文化、冰雪、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破乡镇、地企空间限制,优化整合产业布局,推动区域融合;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经营模式,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内政策稳定。以龙头企业、新型经济组织和扶贫产业园为着力点,壮大扶贫产业,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开展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进旗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扶贫产品推介,进一步开拓消费市场。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情况发生。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围绕“二十字”方针,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特色产业项目。加大新型经济主体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1家、旗级2家。强化村庄规划管理,由乡镇统筹做好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发放工作。继续完善农村猎区基础设施,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通讯设施建设等工程。接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村级垃圾处理站10处,续建、新建农村污水处理厂(站)6处,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旗乡两级监管责任,推动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共建美丽家园。 (三)调优结构,促转型,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立足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用好上级扶持绿色工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农畜林产品加工企业、旅游关联企业、清洁能源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发展,支持6家规上企业转型升级,扶持鲜卑源酒业、森峰、夏日饮品等企业做大做强。扎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向上争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为工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抓实扩容提质,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推进起步区主干道路及主管网工程建设,依托优良基础设施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入园投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旗工业园区纳入全市园区整合范围,加强与兄弟旗市区沟通协调,探索园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赢。 (四)提升品质,优服务,推进服务业现代化进程推进旅游提质升级。依托鄂伦春旅游“5张文化名片”,推进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完善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基础设施,积极申报国家4A级景区。加大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诺敏抗联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支持猎区乡镇开发民俗旅游,打造实体民族旅游村。结合旅游市场新需求,创新开发桦树皮等民族文化特色工艺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四上”企业培育范围,引导一批优质中小民营企业向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民族文化等产业投资布局。鼓励“小店经济”创新经营,加快发展“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的特色小店,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为其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严格落实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支持企业和市场主体发展平台经济、“线上”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末端销售网络,扩大电商覆盖面,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五)补齐短板,强基础,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利用存量、严控增量,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阿里河镇、大杨树镇热源点建设项目,推进宜里镇自来水扩建项目。强化城镇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和垃圾处理等企业运行监管,完善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作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化、标准化运营,持续提升服务民生质量。推进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根河、甘河农场大杨树一级公路以及乌鲁布铁新帐房、托扎敏巴日嘎里等林区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提升通讯质量,增设新基站20个。 (六)深化改革,促开放,着力融入内外循环新格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聚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领域改革,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荣盛、华洋层压木等出口企业转型升级。聚焦我旗本土优质农特产品,扩充出口产品类别,依托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和京蒙帮扶平台,拓展紫苏、芸豆、层压木等产品外贸渠道,着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推行全流程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提升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完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七)强化保障,增福祉,着力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健全社会保障。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旗创业园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稳住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织密扎牢保障网络,规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发放,做好残疾人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城乡基本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全民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做好双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完善公共服务。继续实施教体、医疗、文化等民生类基础设施项目。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推广普及全民健身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15场次以上。深入实施健康鄂伦春行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旗域内医供体建设,做好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丰富群众文化需求,开展乌兰牧骑下乡惠民文化演出100场以上。完成嘎仙洞遗址渗水治理和排水保护等项目,继续加强非遗申报和文化传承教育等工作,着力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办好旗庆活动。按照“热烈、节俭、热情、安全”的原则办好会议和活动,高质量完成建党100周年献礼影片《兴安岭上》制作,加快实施民族博物馆综合提升改造、猎民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有关旗庆的重点项目,着力展现自治旗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自治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 (八)严守红线,强治理,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开展污染防治。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涉气排污企业监管,开展重点工业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强化矿山重金属排放及危废监管,保护好黑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环评分级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国家级地质公园项目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强力推进八岔沟西铅锌矿绿色矿山建设,将夏日矿泉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抓好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管护,严厉打击查处毁林毁草、偷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和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治理,保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面规范信访秩序。深化人防和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和政法系统队伍建设教育整顿,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抓好疫情防控。贯彻执行自治区“1+8+N”疫情防控方案,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科学精准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不断完善策略举措和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开展疫苗接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过“穷日子、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全面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严禁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着力盘活旗内闲置资产,开源节流增加财政收入,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十)注重法治,守清廉,提升为民执政能力水平全面依法履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全面创优服务。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定期“述评”、定期“问效”机制,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着力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全力破解“中梗阻”“慵懒散”等问题,始终用真心真情践行初心、温暖人心、赢得民心。全面从严治政。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强财政和统计监督,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扎实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着力构建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政治清明、干部清廉、工作高效、群众认可。各位代表,鲲鹏展翅凌万里,逐梦扬帆再起航。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目标承载新的梦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姿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迈向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2025-07-07

有想补充的信息?点我投稿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园区招商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稿提示

关闭

1.产业园区网现征集招商资讯、经典招商方案、政策解读、产业经济分析等稿件。欢迎全国招商机构、专家学者等投稿。企业软文等敬请绕行。

2. 作品字数请保持在 1000~2000 字之间,以纯文本形式提交。

3.我们将按照先后顺序,在投稿后的 24 小时内对作品按规定标准进行审阅。

4.我们将按照各栏目标准对稿件进行取舍、修改与编辑,必要时核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5.已采用稿件发布时,将注明来稿单位和作者,同时邮件反馈原作者详情及链接。

我已阅读并同意《投稿须知》

确认

一、产业园区网投稿信息内容规范

1.1“产业园区网”致力于不断加强自身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自律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1.2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要求。您同意并承诺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的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暴力、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11)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

12)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4)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5)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6)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7)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8)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9)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产业园区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二、违约责任

2.1针对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的行为,“产业园区网”有权单方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立即停止传输信息、删除文章等措施。“产业园区网”将对有关处理结果进行公告。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保存有关记录,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调查。

2.2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因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3“产业园区网”尊重并保护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产业园区网”相关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产业园区网”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可能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损失的(包括经济、商誉等损失),还应足额赔偿“产业园区网”及其关联“产业园区网”、控制“产业园区网”遭受的全部损失。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